一、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换发情形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补办;因证书或申请表污损、毁损、发现错字、缺章等影响使用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换发。
二、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一)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1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如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的,还需要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4)一式2份。
三、时间及地点
认定机构
递交材料时间
递交材料地点
联系电话
阜新市教育局
年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73-2号
阜新县教育局
阜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彰武县教育局
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海州区教育局
海州区人民政府大楼516(中华路66号)
细河区教育局
细河区工业街北段局三楼311室
太平区教育局
局劳资科
新邱区教育局
新邱区教育局三楼人事科(原九中)
清河门区教育局
局四楼人事股420室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 填表说明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阜新市教育局
年9月22日
原文标题:阜新市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文章来源:
未知